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9/6/5 10:27:19
发文文号:京会协[2009]7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6-05
实施时间:2009-06-05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35号),结合我会2009年度工作计划,拟开展北京地区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目标
通过执业质量检查,继续以贯彻落实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和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成果为目标,促进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的提高,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合法权益。
二、检查对象
截至2008年底,北京注协已圆满完成第一个周期的检查工作。2009年是新的检查周期的第一年,我会从200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年检的事务所中选择74家为检查对象(见附件)。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事务所2009年1-4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事务所执行新审计准则的情况。包括:(1)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其审计规程,审计规程是否充分体现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检查中,重点关注重大审计程序的实施是否到位,重要审计证据的搜集是否充分适当,重要审计结论的形成是否恰当。(2)事务所是否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合理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法。(3)事务所是否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充分识别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4)事务所是否合理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5)事务所是否合理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是否将函证、监盘、固定资产检查、会计估计审计等常规审计程序落实到位。(6)事务所是否在充分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形成恰当的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7)事务所是否严格遵循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8)事务所是否按照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和程序,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事务所有关政策、程序的行为。
四、检查的方式和方法
1.检查方式:报送检查或事务所实地检查。
2.检查方法:检查人员采取听取汇报、询问、观察、笔录、复印、核对、分析性复核、审查工作底稿、审阅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查验有关文件资料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6月上旬上报2009年检查计划,中旬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检查人员培训会;6月下旬至8月上旬进行业务检查现场工作及整理汇总;8月中旬至9月组织专家进行汇报,召开论证会,确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召开惩戒委员会对问题严重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10月召开检查总结工作会上报检查总结报告。
各被检查事务所应积极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对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1月—4月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认真进行自查,整理好业务档案和事务所全面质量控制等相关文件资料,于检查组实地检查时递交。
附件:200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
2009年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 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
2 北京德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 北京中逸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 北京正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北京中万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 北京鼎博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北京金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 京中天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 北京大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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