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收入近70年增长2950余倍
2019/9/6 10:31:49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财政实力由弱变强。1950年全国财政收入仅为62亿元,1978年增加到1132亿元。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重大财税改革成效显著。上世纪80年代的利改税、1993-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营改增、个税改革等税制改革举措,这些都为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1999年全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00亿元。
  进入新世纪后,财政收入实现连续跨越,2012年达到117254亿元。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8年达到183352亿元,这一数据相比1950年的数据,增长2950余倍。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51-2018年全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5%,其中1979~2018年年均增长13.6%,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70年来,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当前,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政策有哪些特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分税制改革是重要里程碑
  1994年实施的税收制度和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什么是分税制?改革开放后,为激活地方的活力,开始“分灶吃饭”,中央充分授权地方去闯去试,获得的财政收益也更大程度上倾向于留给地方。
  这种体制使地方拥有了相当财权,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削弱,形成了“弱中央”状态。为了改变这种“弱势”,中央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主要是收钱收权。时任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后来回忆说,1994年2月,他焦急地等待当年1月的税收数字。最后的结果是,环比增长61%。
  因此,学界多从当年改革目标之一--“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的实现程度来评判和肯定其取得的巨大成功。
  不过,分税制的成功之处远不止如此。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地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里程碑意义和历史性贡献远远不止于此。分税制改革的意义在于,使中国的财政体制终于“行政性分权”,走向了与市场经济相内洽的“经济性分权”,突破性地改造了以往不论“集权”还是“分权”都是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组织财政收入的体制症结。
  贾康认为,在“缴给谁”和“按照什么依据缴”的制度规范上,前所未有地形成了所有企业不论大小、不讲经济性质、不分行政级别,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该缴国税缴国税,该缴地方税缴地方税”的真正公平竞争环境,提供了在激发微观企业活力基础上有利于培育长期行为的稳定预期。
  总的来说,被各界广泛认同的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调整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强调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了我国现有财政制度的基本框架。
  营改增引领新一轮税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营改增引领新一轮税制改革。从2012年在上海开始试点,到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被认为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取得了非同寻常的成效。
  在营改增试点之前,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导致税制复杂,重复征税问题突出,制约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开始试点,进而全面推开。
  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实施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其后,又先后扩大了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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