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首次披露成品油定价细则
2009/3/30 9:00:32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26日表示,25日进行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是根据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的。该机制以20天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如国际油价连续20天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
这是发改委首次出面解释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操作细则。彭森称,去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而前日上调油价是因为国际油价持续上涨已超过20天。本次成品油调价前20天,布伦特、迪拜、米纳斯三种原油价格平均价比前期调价基准价大约提高了5%以上,发展改革委经过观察和研究,决定上调油价。
彭森还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形成后,价格是有降有涨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机关要逐步完善有关机制和管理办法,市场主体也要逐步适应价格上下波动的经常性情况。
发改委24日宣布,自3月2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180元,这是国内油价今年以来第二次调整,也是去年十二月确定成品油税费改革以来,首次调高成品油价。尽管最近一个月国际油价从40美元一桶反弹到了50美元一桶,但国内油价的这次调整仍然遭到了广泛质疑:08年国际油价从140美元跌到40美元的时候,国内油价长时间按兵不动,现在国际上仅仅涨了10美元,国内油价就迅速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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