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酝酿微调项目资本金制度
2009/3/12 20:44:26
随着4万亿元投资项目纷纷上马,资本金缺口日益凸显。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从监管部门知情人士处获悉,为缓解项目资本金不足,监管部门正在酝酿微调当前的项目资本金制度,有望与资本金贷款业务配合,共同拉动实体经济增长。资本金制度的微调可能涉及资本金比例等方面。“应该是和资本金贷款措施相互配套的,都是为保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
公司本位制暂难实行
项目上马速度给资金供给速度提出要求,监管部门正在考虑多管齐下为投资需求“解渴”。
央行副行长苏宁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用多种方法填补项目资金缺口。最近央行也在和有关方面探讨,如何利用现有的融资平台,依靠现有公司本身的资产作为风险保证,缓解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苏宁提出,过去长期实行项目本位制,即开发一个项目就新设一个项目公司,而新建企业必须有一定注册资本作为风险担保和偿付依据。目前更合理的方式是公司本位制,依托现有的公司和项目平台,以其全部资产作为项目全部的风险保证。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项目本位制暂难过渡到公司本位制。“就我们了解,项目资本金制度不会取消,最多会作些微调。”
根据199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包括国有单位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集体投资项目,自当年起试行资本金制度,投资项目必须首先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在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中,除项目法人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外,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通知》对不同行业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有不同规定,如电力、钢铁和交通等行业资本金占比底限从20%~35%不等。
上述知情人士称,资本金制度的微调可能涉及资本金比例等方面。
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罗松山告诉本报,项目资本金比例曾在2004年、2005年经济过热时上调过,现在出现经济下滑,应相应下调以适应扩大内需、刺激投资和消费之需。“这是政策,不涉及法律,应该根据经济形势灵活变通。”
业内对投资体制改革呼声已久。罗松山表示,公司本位制在某些方面对企业管理和融资更有利。在投资项目本位制下,上项目就要设公司,项目完成公司也就撤销。今后若能以现有项目或公司为依托,可以较好发挥其投资、管理能力,且相对于新设公司,现有企业信用状况为银行所熟悉,从银行融资相对容易。
疑似“软贷款” 或有“硬约束”
与此相关,资本金贷款方案也着眼于为经济“输血”。本报此前报道,由发改委牵头制订的资本金贷款方案获央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原则同意,已上报国务院,等待批复。一旦获批,符合条件的银行信贷资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资本金方式参与特定的政府投资项目。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本报,市场对该措施存在一些误读。“有一条要明确,这个资本金贷款不是‘放开’,也不是对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软贷款’政策的延续。这次制订的资本金贷款措施是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而临时出台的措施。”
资本金贷款,是商业贷款可以直接作为项目启动的资本金来源。“软贷款”是指商业化转型前的国开行作为政策性银行通过政府或国有公司的融资平台进行贷款,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或股本投入,其特点是利息低、还款期限长。
措施包括:资本金贷款业务是短期措施,在近两年内有效,过时失效;并非所有银行都能从事,必须是有一定资本实力、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治理结构较完善、有专业管理团队的银行;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开展的银行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业务机会;资本金贷款投资范围为有限,不能超出4万亿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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