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机构遭处罚 股票发行“潜规则”现身
2009/2/11 10:48:42
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和中原证券成为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整治股票IPO询价乱象的典型。
2月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36家询价对象采取自律处理措施的消息挂上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网站。36家机构中,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基金公司成为唯一两家被点名的机构。
“人情”侵蚀理性?
中原证券已经是屡教不改,中原证券曾因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行为于2007年7月受到监管部门的发函警告,但在2008年实施网下发行电子化后仍多次出现同类情况,因此成为典型之一。
而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上榜”则可能是因为次数较多,证券业协会的相关的通报透露,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8年3月实行IPO网下发行电子化后共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
中原证券和景顺长城基金也因此成为被处罚最重的两家,证券业协会的通稿称,按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责令其整改3个月、整改期间暂停询价资格。
而其余34家询价对象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工作中均出现报价高于发行价格却未申购的情况。因此,证券业协会对上述机构采取谈话提醒的自律处理措施,明确要求上述询价对象在今后新股询价工作中切实遵守诚信原则,努力提高研究定价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维护新股发行询价秩序,杜绝出现类似行为。
在A股市场,经过11年的发展壮大,基金已经成为A股市场最大的机构,其掌握的资金量是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法比拟的,而因为发展规范,基金在散户心目中的形象也相当正面,基金为何要为哄抬股票发行价呢?
“在初步询价时开出高价格无非只有几点可能:第一就是非常看好这家公司,希望尽可能多地申购股票;第二就是接受了承销商或者拟上市公司的好处;第三,就是以高报价来获得上市公司的某种承诺——在未来释放业绩、高送股之类;第四,就是出于公关的考虑,想藉此讨好上市公司。”某基金公司的研究员告诉记者。
上述人士认为,既然是哄抬价格却不申购,那第一和第三种可能都已经不存在,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不是人情就是涉及利益交换。
而某券商高层则告诉记者,根据现有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其实询价有两次,分别是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这种制度安排就导致是否参与询价和是否认购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
“圈子就那么大,相互帮忙的情况非常普遍,询价机构常常就担当帮忙的角色,以后如果有什么要求,主承销的券商或者上市公司也同样会帮忙,这种情况业内大家都比较清楚,可以说是潜规则。”上述券商高层表示。
针对机构这种“滥送”人情的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黄湘平在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就提出询价对象要敢于拒绝少数IPO主承销商的无理报价要求,杜绝“关系报价”、“人情报价”现象,维护和珍视公司在新股报价方面的声誉,以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重。
发行制度改革之困
除了人情这一可能性外,同样也存在有幕后交易的可能。
“我们也是合资基金,外方对我们投研方面的任何决策都会设定严格的流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上海某合资基金公司高层表示。
“这次被协会处罚的询价机构最终并没有参与竞价,所以表面上看价格的高低对它们来说都一样,但是价格高的话,发行人募集到的资金就多了,因此不排除询价机构哄抬价格是因为发行人给予了一些利益或者承诺。”大通证券策略分析师吴认为。
而在机构中,能够作出这种哄抬价格的决策的又是什么人呢?
“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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