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答记者问
2010/11/15 13:49:37
近日,财政部对外发布第十八号、第十九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就公告相关问题接受记者的采访。
问:据了解,此次财政部发布第十八号、第十九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是继财政部逐户公告金融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后,首次逐户公告专员办对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处理情况,这种公告方式的改变出于何种考虑?
答:从1999年财政部开始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起,每年都要向社会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截至目前,共发布了19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向社会公布,将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有效扩大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成效,对会计造假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将财政部驻各省(市、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2009年检查的78户企业和4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处理情况全部向社会公开,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依法监督,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其目的是督促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审计准则,但每年列入检查范围的仅是部分单位。我们将检查和处理处罚的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没有被检查到的单位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三是推动检查工作的规范化。主动公开所有检查和处理处罚结果,就是要将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的再监督,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高监督检查成效,也有利于促进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问:我们注意到第十八号公告对专员办检查的情况实现了逐办逐户公告,但第十九号公告是各省财政部门检查情况,为什么没有像十八号公告一样实现逐户公告?
答:第十九号公告是对各省级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的公告,该公告首次将所有受到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全部予以公开。近年来,各省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会计监督工作,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市县财政部门依法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每年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近1.5万,有效扩大了会计监督的规模效应。由于检查规模较大,无法逐户进行公告。因此,我们将各地财政部门检查的情况与专员办检查的情况分开公告,对各地财政部门检查的结果采用汇总公告的方式,同时我们也鼓励省级财政部门对检查情况采取就地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告。目前已有20多个省级财政部门进行了查前公示,向社会公布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部分财政厅(局)还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了公告,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下一步,我们还要推动更多的省级财政部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问:公告的内容是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情况,为什么去年检查的情况现在才进行公告?情况如何?
答: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已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开展的常规性工作,是财政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每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都要组织统一的汇总、审理,然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虽然2009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于去年年底结束,但处理处罚往往需要一个过程才能完成,所以现在才公告去年检查和处理处罚的结果。
去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共对78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0多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及有关分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78户企业中包括上市公司40户。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19亿元,查补税款6.2亿元。组织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708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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