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五提高五积极”全力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 更加积极有为
2020/6/15 9:56:32
财政部江苏监管局:“五提高五积极”全力保障积极的财政政策
更加积极有为
为全面贯彻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精神,江苏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会议内容,明确思路,细化措施,要求全局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将财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做到“五个提高五个积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一、提高政治意识,积极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财政“三保”等重大财税政策在江苏落实落地,促进财政政策和资金尽快见到实效。跟踪调研“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等重大政策在江苏落实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提高绩效意识,积极提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成效
针对积极的财政政策资金规模大、力度强的特点,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围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动态监控系统,深入推进中央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江苏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提高保障意识,积极加强地方财政运行动态监管
督促江苏省落实好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要求,推动财税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落实“中央到省、省到市县”的监控机制,充分依托财政运行动态监管系统,关注地方财政资金保障情况,加强监测督导,分析库款调度,强化联合联动,促进江苏各级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政策跟踪,助力江苏复产复工。关注基层民生,加强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确保中央财政惠民资金落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解决基层群众生活困难。
四、提高纪律意识,积极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
落实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自觉带头执行,并敦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严格落实要求,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有针对性开展核查和调研,科学测算公用经费支出需求和支出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监管信息库,为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奠定基础。跟踪地方各级政府压减一般性支出情况,推动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将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五、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探索建立债务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债务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特别是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的监督,力促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监控地方政府做好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并对重点地区化债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持续关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融资举债行为,防范部分地区因为财政困难产生新的隐性债务,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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