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
2008/11/10 9:54:00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
背景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为保证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围绕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多层次、多角度的专业培训,提高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包括组织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视频培训,委托证券交易所组织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专业培训等;二是及时制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衔接办法,规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定期报告的披露以及企业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中的监管政策,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衔接;三是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修订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对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内容以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修订,保证了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的一致性;四是建立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成立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协调小组”,并通过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了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五是根据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颁布后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环境的变化,适时研究并明确不再要求实施金融类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双重审计”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审计要求;六是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沟通协作,推动出台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提高会计准则的操作性。
2007年是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执行情况倍受国内外资本市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关注。为此,证监会从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的根本目标出发,在2007年报披露前及时确定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重点,明确了相关会计问题的处理原则,完善了解决问题的快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证监会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部门、辖区证监局、证券交易所“三点一线”的综合动态监管体系,全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
本报告根据上市公司2007年报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监管案例完成,共包括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意见与建议三部分。
一、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共有1550家上市公司,除*ST威达、九发股份以及2008年3月终止上市的东方锅炉外, 1547家公司均按期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本文的分析以上述1547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数据为基础。
(一)总体业绩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总体看,2007年上市公司业绩普遍出现大幅增长,共实现营业收入91,902.24亿元,较2006年增加18,922.52亿元,增长25.93%;实现净利润9,344.05亿元,较2006年增加3,171.31亿元,增长51.38%。2007年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人民币0.42元,同比增加0.12元,增长41.4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1%,同比增加1.84个百分点,增长14.29%;其中,1,429家公司实现盈利,占全部上市公司的92.37%。
1547家上市公司共实现利润总额13,463.91亿元,同比增长49.26%。从相关费用对利润的影响情况看,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2,874.46亿元、7,309.03亿元和921.67亿元,占营业利润的比例较2006年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对业绩增长的贡献程度有所增加,其中投资净收益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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