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空转试点加紧推进 探路为保有环节征税
2010/9/2 10:57:00

        始于2003年的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并且范围不断扩大。记者近日了解到,包括四川和青海等省份的几个地级市,近期纷纷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即物业税“空转”),云南、山东等一些省份也正在积极落实“空转”试点事宜。另一方面,为了推进“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也加紧对地方税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在“空转”试点增加的同时,作为物业税“空转”7年的重要成果——房地产评税技术,也将被推广到二手房的交易环节计税当中。
  ◎早在2003年,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六省市就开始进行物业税“空转”。2007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