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近考生 贴近公平 贴近实际
2009/1/22 15:11:04

  作者: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连起 
  我之所以将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称之为“国家基本考试制度”,是因为这一考试具有层级高、框架严、影响大的特点。以往17次考试的历史证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承载着财经青年的职业梦想,引领着人才结构优化的脚步,为行业的科学发展注入了勃勃生机和新鲜活力。
  惟其如此,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一举一动,皆动见观瞻。随着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的变迁、执业准则的更迭、胜任能力的升级,更新考试理念、改革考试模式就成为迫切而现实的任务。改什么,怎样改?不仅关系到确立国家基本考试制度的逻辑线路,更关系到千万考生的直接利益。于是,《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制定者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最终使方案设计纳入了贴近考生、贴近公平、贴近实际的人性化轨道。
  就与资格考试的关系而言,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考过的,一种是没考过的。考过的人士担心未来资格的含金量降低,希望抬高门槛。其心理大体如“乘车理论”——刚挤上公共汽车,不愿后面的人上来。其实大可不必,既然是国家级考试,自然会一脉相承,不存在“放水”的问题。而没考过或拟参考的人士,担忧或许更多:科目增加了,阶段划分了,会不会大幅提高难度?一年的过渡期是否有些短?如何才能减少“考得过的实务不行,实务行的考不过”的现象?
  我认为,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是一种职业入门考试,不是精英选拔考试,只会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胜任能力的要求,调整、充实、完善相关考试内容,不会用偏题、怪题为难考生,也不会事先设定及格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目的,是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投身于此,给考生一个“证明自己,也证明给别人看”的机会,让更多选择挑战的人实现做一名“专业人士”的理想,而不是相反。
  至于一年的过渡期,考试改革方案通过新旧考试科目的转换予以缓冲,包括现有考试的合格科目可以自动转换为新考试的同名科目(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自动转换为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以及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至2013年的优惠措施,应该说,上述措施充分考虑了考生的考试权益,有效地降低了转换成本,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国家基本考试制度的公平性。
  “考用分离”是各类考试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为了避免忽视实务应用的“为考而考”,考试改革方案提出关于综合考试阶段前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旨在引导“为用而考”。无疑,这一考试“风向标”将给有实务工作经历的考生带来加分效用。
  纵观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没有一个是轻而易举就能通过的。既如此,志有所为的考生理当树立负重爬山的思维:考试的道路没有半点捷径可走,只有沿着崎岖小路不断攀登的人,才有希望到达成功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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