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坚持系统观念 健全“六个体系” 切实加强税务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2020/11/26 13:38:08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不同,但都不是单纯的业务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税务总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重要一员,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税务系统实行“一条线”管理,不仅税务总局是政治机关,而且省局、市局、县局、税务分局(所)都是政治机关。近年来,税务总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学用结合、党建引领、制度保障、责任落实、监督考核”六个体系,以系统观念整体性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取得积极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持续加强税务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一、健全党委领导体系,切实强化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首要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税务总局党委以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体系,为切实加强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确立党委领导体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期间,新机构挂牌前,省市县国税、地税局逐级设立联合党委;挂牌后,经党中央批准,各级税务局党组改设为党委,针对省局党委书记、局长分设的实际,专门明确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税务总局及时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并指导各级税务局党委迅速制定党委议事规则,促进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健全党委工作部门。机构改革前,税务总局实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成立党建办并实体化运作,加强统筹协调,实现了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机关党委与人事工作、党建与税务执法监督、党建与干部教育培训、党建与绩效管理、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七个打通”。机构改革后,经报党中央批准,税务总局成立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分别与办公厅、人事司合署办公,省局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设立党建工作局,加挂党委宣传部和巡视工作办公室牌子,具体承接党建办的工作职责。同时,在省局设立了党建工作处,在市局设立了党建工作科,在县局实行机关党委与党建工作股合署办公。自此,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及党建工作力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障和加强。
  强化纪检和巡视巡察工作保障。税务总局党委旗帜鲜明支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共同研究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总局、省局每年举办纪检组长、纪检业务骨干培训班,持续加大对纪检干部的培养力度。在巡视巡察方面,由各级党建工作部门承担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工作力量也得到了明显的增强。
  税务系统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要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工作部门运行机制,汇聚起加强政治建设的工作合力。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积极深化以“三为主一报告”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力争形成一整套既有税务特色、又有借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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