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告[2016]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2016/7/4 15:09:5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9号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8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我们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明确2016年7月份增值税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7月15日延长至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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