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部2010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10年3月26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10]11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农业部2010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6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