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doc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12月3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营业税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综
发文字号:财综[2013]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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