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13年11月22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文机关代字:国粮调
发文字号:国粮调〔2013〕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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