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5月29日
时效性:全文失效
税种:个人所得税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税函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8]536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6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