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扶贫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4月2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税
发文字号:财税〔200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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