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7月28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外汇局 贸促会 企业联合会 消费者协会
发文机关代字:商信用发
发文字号:商信用发〔2008〕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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