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时间:2008年12月15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增值税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财政 总局令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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