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3/10 16:45:09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8年11月27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科发火
发文字号:国科发火[2008]7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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