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区的竞争性税制经验
2019/9/11 10:17:05

      我们分析了自贸区竞争性税制理论基础和潜在经济效应,比较研究了新加坡、迪拜、爱尔兰、美国等地的自贸区的竞争性税制安排。国际竞争力最强自由贸易区的经验至少提供了两点启示:一是我国自贸区可以考虑国际税收竞争和提供低于常规税收的优惠措施,二是信息公开和国际税收合作可以防止掉进“避税天堂”陷阱。在国际税收竞争态势下,设计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适应性税制对于把我国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加坡自由区的税制安排
  由于历史的缘故,新加坡一直实行的是整体自由港制度,与此同时,自由贸易区也是新加坡产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自1969年颁布《自由贸易区法案》之后,新加坡全面开展自由贸易区战略,缔造了多个全球最活跃的自贸区。目前新加坡共有8个自由贸易区,分别由樟宜机场集团、新加坡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裕廊海港私人有限公司管理。
  新加坡自古至今一直是营商环境和税赋水平极具竞争力的国家,其税制简单,税率低,不设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对海外收益汇回免征所得税。该国国内税收的种类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印花税、不动产税等。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减免商品和服务税(GST,相当于我国消费税)、港口税和海事福利费等。企业可以在任意自贸区内和不同自由贸易区之间对产品进行自由移动、存放、改装、分拣和再出口,只有进入国内市场消费时才面临关税和国内税收。
  1.关税
  新加坡全国范围内的关税政策都非常宽松,根据《关税法案》,99%的商品在进出口时关税为零;出口商品一律免税,进口货物税收征收种类范围也只涉及烟草、酒类、汽车、以及石油四类商品。
  对于新加坡自贸区的关税政策,依据1969年通过的《自由贸易区法案》,货物只要没有进入关境,就无需缴纳关税,当货物离开海关进入(离开)国内市场,则视为进口(出口),应税货物正常缴纳税款。
  2.企业所得税
  为了提高新加坡的竞争力,自1999年起,新加坡公司所得税不断下降。1999-2000年间为26%,2001年25.5%,2002年24.5%,2002-2004年22%,2005-2006年20%,2007-2009年减为18%,2010年进一步减为17%,且无资本利得税。在此基础上,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很多。例如(1)推行所得税部分减免计划:在17%的所得税的基础上,企业可以享受前30万新元的部分免税待遇,其中前1万新元可以减免75%,后29万新元可以减免50%。(2)新成立公司优惠计划:对于新成立三年内的符合条件(包括经营范围、纳税主体所在地、股东人数等一系列规定)的公司,可以享受30万新元的部分免税待遇,其中前10万新元减免100%,后20万新元减免50%。(3)推行全球贸易商出口奖励计划:工业产品出口额在1000万新元以上、非工业产品出口额在2000万新元以上的出口创收利润可以免交所得税长达5-10年;服务贸易出口创收利润可以减征所得税90%长达5-10年,减税期满后还可以享受10-15%的减税优惠。(4)推行总部计划:对于航运企业、国际总部实行10%的所得税优惠。(5)其他优惠政策,例如对于研发费用有不同程度的优惠减免政策等。
  对于自贸区内的企业,《自由贸易区法案》并没有做出特殊的规定,其基本税收规则跟国内其他地区一样,遵循《关税法案》的规定进行缴纳。
  3.货物与服务税(GST)
  GST也被称为新加坡的消费税,对进口产品和国内大部分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种,相当于我国增值税。根据《消费税法案》,2003年该税率为4%,2004-2007年为5%,之后税率为7%。对于出口产品和劳务,可以免除消费税,或者申请退税。
  对于自由贸易区内的产品,《消费税法案》和《自由贸易区法案》也并没有做出特殊规定,目前自由贸易区实际执行的是缓征消费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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