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看实效
2016/8/22 9:57:4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再次对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要求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近年来,税务总局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放”上突破 简政放权见力度
 
  税务部门作为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以前存在审批事项多、环节多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收征管服务效能的提升,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
  “现在的改革到了一个很关键的时候,要从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转变,削减行政审批就是在存量上面做文章的改革。”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燕继荣表示,发展到这个阶段,就是要“啃硬骨头”。
  为了将这块硬骨头“啃”下来,2013年开始,税务总局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摸清审批底数,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该放的放到位。截至目前,除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外,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其中,57项予以取消,23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砍掉审批“高门槛”,纳税人办税“一路畅通”。税务总局不再保留对办理税务登记核准、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针对性地降低办税“门槛”。2016年初,税务总局在全国推行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情况较为复杂的外贸企业外,将管理难度小、便于征退税衔接的生产企业退税全部下放到所在县(区)国税局审批,停止执行市、县局两级审批,对于纳税信用好的企业直接实行先退后审,提供最大便利,有效降低了退税审批“门槛”。“过去大半个月才能退出来的税,现在不到一周就到账了!”青岛市绮丽集团副总裁孙女士为青岛市国税局出口退税大提速点赞。“按去年的退税额测算,提速后一年能给我们节约120多万元的运行成本。”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到境外开展投资、经营等活动,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下简称“税收居民证明”)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数量显著增加。2016年6月28日,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税收居民证明的开具权限由市级税务机关改为县级税务机关,下放了确认级次,并精简了报送资料,如取消了原需提交的完税证明等,帮助“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
  ——打碎办税“旋转门”,纳税人办税“一步到位”。税务总局推出简政放权一系列措施,列出“责任清单”,推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审批权限的岗责体系,确保纳税人办税审批无障碍。
  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是简政放权深度推进的大方向。税务总局要求制定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征集纳税人办税的“堵点”“痛点”“难点”与改进建议,将岗责体系建设与纳税人需求紧密结合,有效提高了公众参与度。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国、地税局联合晾晒权责清单,制作行政权力外部流程图18个,实现权力清单的全透明,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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