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回头看:难度降低了,风险防控的弦不能松
2018/7/23 10:59:35

 7月16日,北京11家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举办了第九届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研讨会,“会诊”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鉴证服务中遇到的疑难案例,畅谈执业感受。他们认为,一方面,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深入,汇算清缴中纳税人享受了越来越好的服务,工作难度降低了。另一方面,由于审批改备案、新业务不断涌现等,需要纳税人自主判断的事项越来越多,纳税人风险防控的弦仍然不能松。
变化:服务好了,难度降低了
      5月底结束的2017年度汇算清缴,是在税务系统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无论是对税务局、纳税人还是税务师事务所,都有着特别的意义。税务师为企业提供汇算清缴鉴证服务,既要维护税法的权威,又要维护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与税企双方都联系紧密,他们感受到了哪些变化?
01
风险提示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
      “在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推出的风险提示服务,对企业顺利开展汇算清缴帮助很大。”中汇盛胜(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技术总监孔令文说,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升级,企业上报的各类资料经过横向和纵向比对,企业的综合信息在税务管理面前更加透明。风险提示服务,不仅对企业规范税务处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更能帮助企业提前规避税务风险,将风险排除在汇缴申报前。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总经理郝卫东向记者介绍,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的企业需要到国税局办理,有的企业需要到地税局办理,有时申报口径会存在差异,给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鉴证服务带来了不少阻碍。而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期间,国税局、地税局的征管系统已经实现了统一,在实操层面为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02
报备资料减少节省大量成本
  北京天扬君合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史华丽说,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极大地便利了企业的汇算清缴。按照规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优惠事项,可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比如,某集团公司投资了上百家公司,被投资企业存在向母公司分红的情况,在以前年度,企业需将所有分红的资料,提交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而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中,该企业只需按规定收集资料后留存备查,这大大降低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工作量,节省了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
03
政策确定性增强减少了争议
  让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文进欣喜的是,许多以前年度困扰她的税收争议问题,在办理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已经得到了明确。文进向记者介绍,比如关联方借款利息扣除、企业为员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补缴以前年度社保费能否税前扣除等问题,以前由于实务中政策不明确、执行口径不一致,产生了大量争议,困扰着许多企业。这些问题在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得到了明确,为事务所从事汇算清缴鉴证和咨询等服务提供了衡量风险的尺度。
  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总监张恒国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作了一些修改,方便了企业填报。
  据张恒国介绍,企业应税项目所得和免税项目所得盈亏能否相互抵减,一直是实操中的争议点,而这个问题,54号公告已经予以明确。举例来说,一家企业,同时有应税项目所得和免税项目所得。企业当年从事应税项目取得所得500万元,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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