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等五城市申请营改增试点
2012/11/22 16:19:03

新一轮“营改增”试点扩容将启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大体上可以带动GDP增长0.5%
“十二五”期间如何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消除地域性试点的局限,使增值税的链条机制完整运行,使其切实起到结构性减税的作用,是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重点之一。

结构性减税大势所趋
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又一个标志性事件。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央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宣告了一轮以中央让利为主的财税体制改革大潮即将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
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月1日以来,上海市共有12.6万户企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改革试点虽然时间不长,但已呈现出4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降低了大部分纳税人税收负担。二是拓展了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三是促进了企业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四是提升了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上述变化,初显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积极成效,也反映出需要密切关注和统筹研究解决的问题。
专家称,在现行的中央与地方的财税分配中,存在着财税分配和支出严重不匹配的现象,如地方税收占全国税收比例较小,但是支出责任却较大,由此也就异化了许多地方政府的行为。增值税改革后,中央将本应属于中央财政的增值税收入留在地方,这样的政策导向无疑有利于刺激地方将增值税从商品流转领域向服务行业转移,从而更好地刺激当地服务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指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制度本身仍有待继续完善和规范。肖捷称,出口退税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现行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也应该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小微企业,适度减少增值税税率档次,探索建立留抵税额退税等制度,使增值税在广度和深度上与国际普遍适用的制度安排更加接轨,为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更为有利的税制环境。
多省市提交增值税试点申请
记者获悉,近期,多个省市已相继向财政部提交申请,希望今年在本地区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管理层也多次表明2012年将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迹象表明,新一轮“营改增”试点扩容或将启动。北京是率先公开表示争取加入试点范围的地区。肖捷表示,北京市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但是具体的方案目前还没定,现在正在做前期准备。据悉,北京地区的试点行业将仅包括现代服务业,不包括交通运输业。但记者获悉,交通运输业未来入选的可能性仍然较大。
除北京外,深圳、江苏等其他几个地区也正在申请纳入“营改增”试点。税务专家表示,上海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后,相关服务业税负降低效果较为明显,这或将在上海形成税源吸纳的作用,吸引周边地区的相关行业迁往上海。因此此前仍抱观望态度的华东周边省份,今年也开始申请加入“营改增”的试点。
据悉,未来增值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后,各地分别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将不会和上海此次试点的行业完全相同,各地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产业发展战略,选择优先发展的地区优势产业率先纳入试点范围。此前上海试点财政部发布的110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可能会成为指导其他地区开展“营改增”试点的纲领性文件。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院孙钢表示,区域性优惠政策会产生洼地效应,造成资金流向该地区,相当于变相排挤了外地服务业,正是因为试点势必造成税负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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