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奖金、股息发放有学问
2015/3/21 22:52:35
每个企业都要给职工发放工资奖金,以及向股东分红。发放工资奖金及分红自然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不同的发放形 式税负不同。
一、案例基本情况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的限制,只要是合理的工 资支出均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对高收入公司而言,无疑是个 重大利好消息,在人才重金难求的今天,提高高 管实际收益 无疑是争取并留下人才的有效手段之一。但是面对高税率的个 人所得税,如何降低高管的个税是公司需要考虑的问题。为更 好的说明个人所得税节税方 法,现以某咨询客户公司高管王 某为例,王某是XXX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且为公司小股东。该公 司计划给予王某全年50万元的报酬(当地个人所得税免征点为
2000元,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这50万元的收入应该怎样发放税负相对最低呢?
二、税务思路
我们有四个方案供参考比较。
第一种方式:以奖金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方法是平时发 月工资2,000元。年终,公司根据业绩考核的结果再向其发放人 民币476,000元。
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6,000×25%-1375=117,645
(元)发放这5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个人应纳税额为117,645 元。
注: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年终奖可以先除以12后再 计算适用税率。因此,王某年终资金47.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5%[39666.67(476,000/12)]
第二种方式:实行年薪制,年薪50万元(不包括其他福 利)。根据实行年薪制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全年应纳的个人所 得税为:
[(500,000÷12-2,000)×25%-1375]×12=102,500(元)发 放这50万元的工资和奖金后,个人应纳税额为102,500元。
第三种方式:以股息、红利分配。企业每月给王某发放
2000元工资,另将476,000元以股东红利的形式发放。此时,王 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6,000×20%=95,200(元)。但由于股 息红利属税后分配,企业实际为此承担了企业所得税,我们倒 推计算企业为此承担的金额是:
设476,000元对应的所得额为X,则:
X=476,000÷(1-25%)=634,666.67(元);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34,666.67×25%=158,666.67(元)。
两者合计,发放这50万元的工资和红利时,企业和个人应
纳税额合计为253,866.67元。
第四种方式:月工资为3万元,年工资为36万元(社会平均 工资为每年2万元),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 保险分别为1.2万元(即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20%)、2.16万元、1.8万元、0.216万元,年终奖金8.624万元。
根据工资福利有关税收规定,经营者个人每月应负担的住 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分别为工资总额的5%、2%,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分别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8%、0.5%缴纳,此四项可不并 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30,000-1,500-600-400-25-2,000)×25%-1,375]×1286,240×20%-375=77,998(元)公司与个人合计应缴纳所得税 为77,998元。
结论:如果对上述四种激励方式的企业和经营者应纳的所 得税及经营者税后净所得作一个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上述四 种激励方式中以平均发放、年终同时获取奖金即第四种方式为 最优,股息分配税负最重。
点评:
个人所得税的空间相对较小,国内目前所谓的个人所 得税大都带有灰色的味道,其中,以票抵工资是最常见的 手段。对于收入较高的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还 没有成为主 流,目前的做法也大都爆不了光。这与我国目前的税务征管环 境有关,随着税务征管力度的加大、税务稽查方式的完善;再加 上社会征信系统的推广普及,高收入者的报酬必将成为个 人所得税的重点。该案例将目前企业高层管理者报酬涉及 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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