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考试制度下CPA考试报名简章出台
2009/3/30 9:31:38
  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内地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至15日。各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在4月5日前公布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信息表(2009年度)》(附件1)。
  (二)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4月1至15日,具体时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办)各报名点和各考试代理机构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公告。
  2.报名地点
  (1)在香港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香港会计师公会、澳门会计专业联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报名。
  (2)在北京、上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财政部考办、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出示和提交如下材料:
  (1)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护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合格成绩凭证,或免试与豁免凭证;
  (3)近期(上年或本年)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经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代理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代理非本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报名。
  (三)欧洲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方式和代理机构
  1.报名时间
  欧洲地区考试报名日期为2009年5月11日至8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
  2009年5月11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录中注协网站,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专栏,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电子照片资料。
  3.报名代理机构
  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以下简称考试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ICAEW
  Chartered Accountants’Hall
  PO Box 433 Moorgate Place
  London EC2P 2BJ
  UK
  联 系人:Ms. Grace Shi
  联系电话:+44(0)20 7920 8567
  电子邮箱:grace.shi@icaew.co.uk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一)内地及香港地区考试时间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二)欧洲地区考试时间(比利时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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