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敏丽
2014/8/23 17:27:09


姚敏丽 女 汉族 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主任税务师 二级注税师
出生年月:1964.01
1981.7毕业于集美财经学校 财会专业
1996.6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经济管理专业
2004.4结业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法律系国际法专业
1994.5从永春财政局调入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2000.2发起组建厦门楚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12厦门永大楚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变更)
2014.01.01为集团化改制后的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责人
    主要从事常年税务顾问工作以及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的相关事务,包括不仅于内部执业规范的建立、内部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各类鉴证类或非鉴证类报告的审核工作。对外加强与各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并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对重点客户的回访,了解客户的需要,提高服务水平。因此,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所仍获厦门建发、厦门国贸、厦门信达、厦门港务等诸多大中型企业的信赖与支持,业务内容涵盖了除出口退税的审单录入外的四大鉴证业务、企业的建帐建制、税收等,使我所年度内的营业收入保持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并在区域业内名列前茅。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中,以“服务第一,诚信执业,客户至上”为宗旨,坚持自愿委托、独立、客观的原则,在受托代理范围内依法执业。本人亦十分注重公司内部自治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用工制度和执业规范,重执业质量、诚信执业、树良好行业之风。所引领的公司遵纪守法,深得主管机关以及社会公众的认可,2006年3月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涉税司法鉴证资格人(首家),2008年在厦门市首届“十佳中介”评选活动中,获“优秀中介机构”殊荣,多次获得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6月税务师事务所被评为A级。另外,公司还是集美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以及厦门华天涉外学院的校外实习基地。公司切实把诚信执业作为立业之本、创业之基、兴业之源,2009年起公司成为厦门市诚信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本人担任首届常务理事成员,同时也因在行业中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社会贡献较大,而历任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2014年元月换届当选为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并任厦门思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多年来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倍感压力,一方面来自于市场激烈的竞争,另一方面受制于自身的业务水平,难于形成强有力的团队合力是最大的不足和制约发展的瓶颈。由此,从2008年开始,根据中注税协关于促进行业发展做大做强的精神,我们与全国部份有识之士共同努力向集团化发展,历经三年的努力,终于在2013年8月获得中注协的批准成为AAAAA级事务所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之一,经过整合于2014年元月1日改为“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本人担任分公司的首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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