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险迎来中央政策红利 税收杠杆有望成为发展助推器
2020/3/9 11:04:42

  3月5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到,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突出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提高健康保障服务能力。 
  有接近监管人士向记者透露,银保监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的细则。
  太保寿险常务副总经理王光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继此前推出“两税”产品之后的一次重大政策利好,预示着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过税收杠杆大力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政策导向。
  在此之前,银保监会等13个部门在1月曾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要求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力争到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完善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运行及监管机制。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
  招商信诺总经理赖军向澎湃新闻表示,《意见》对健康保险利好,但也得看后续具体的措施。在用足用好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上,由于此前推出的税优健康险是统一设计的,市场接受度不算太高。是否能给保险公司更大的自由度?比如产品设计、适用范围等方面。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1-12月份,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66亿元,较2018年增长28.75%,占人身保险市场的22.8%。与银保监会提出的力争2025年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目标相比,目前仅达到了目标的35%。
  作为一家立足上海、以探索商业健康险业务为发展特色的保险企业,上海人寿总裁石福梁对澎湃新闻表示,《意见》不仅对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对保险业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指明了更为明确的方向。后续,公司将加快保险产品创新,并进一步发挥股东医疗服务资源,把健康管理、疾病治疗与商业保险服务无缝对接,使广大消费者既得到有力保障,又享受捷便的健康医疗服务。
  目前,与个税相结合的商业健康险即税优健康保险,自2012年发起至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始终处于“叫好不叫座”的困境中。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试点、2017年7月1日起推广到全国的税优健康险,其税收优惠力度为“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可以说优惠相当有限。
  “保险公司太愿意去推税优健康险,这个业务并不赚钱。个人就算想买也不太清楚如何操作,更多地还是依靠单位行为,但对单位来说,税前抵扣势必带来记账等繁琐手续。”一位财产险人士告诉澎湃新闻。
  石福梁也指出,此前推出的税优健康险,应该说是件好事,但效果不及预期,可能还是大众对税优幅度有更高期盼,当然从保险公司也应总结产品优化问题。
  对于税优健康险“叫好不叫座”的困境,业内人士其实早有呼吁。201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在《关于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发展》提案中呼吁,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并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简化税务操作手续,提高税收优惠抵扣的便利性;丰富产品形态,放宽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提高政策灵活度;赋予保险机构更大的业务经营空间,更好调动保险机构能动性。
  此次《意见》中提出的“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王滨在提案中也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他表示,要完善税优健康保险的产品种类,逐步将给付型、津贴型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纳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探索将护理险、健康管理等相关业务纳入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允许投保人在退休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以鼓励中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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