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2/22 22:55:21

发文文号:发改办高技[2009]299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9-02-22
实施时间:2009-0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我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促进平板显示产业发展,自2009年起,我委将连续三年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1号令),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支持彩电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相对完整的平板彩电产业链为目标,以着力提高自主发展能力为核心,以面板重大建设项目为牵引,兼顾目前主流显示技术及未来发展,通过国家支持和引导,做大做强彩电整机产业,完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链,增强我国彩电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规划内TFT-LCD、PDP及其它新技术产品生产线建设,形成持续开发和生产能力;支持平板彩电骨干企业完善新型平板显示整机工艺、模组一体化技术研究开发环境,加强共性技术研发;鼓励以平板显示骨干企业为龙头,带动上游关键配套材料、模组零部件及工艺设备的产业化,提高国内配套能力。
  二、专项重点
  (一)彩电整机
  1、32吋以上平板电视:TFT-LCD、PDP面板模组与整机的融合设计及产业化,整机节能环保设计与产业化。
  2、新型高分辨率CRT电视:数字电视高分辨率新型彩管和玻壳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包括纳米着色荧光粉、分布式组合场电子枪透镜、精细节距阴罩、高分辨率DCFL电子枪、轻量化玻壳、薄型短颈节能彩管等。
  (二)平板显示面板模组
  1、六至八代TFT-LCD液晶面板模组生产工艺技术及产业化。
  2、八面取PDP面板模组生产工艺技术及产业化。
  3、OLED(重点是AMOLED)面板及模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三)平板显示关键配套件及材料
  1、六至八代TFT-LCD液晶面板配套件及材料:混合液晶材料,光学薄膜,玻璃基板,彩色滤光片,高精度光刻掩膜版及其基材,感光性电极浆料,平板显示用化学品,驱动IC, 新型背光源,靶材等。
  2、八面取PDP面板配套件及材料:玻璃基板,感光性电极浆料,荧光粉,玻璃粉,排气管,PR胶,湿化学品,滤光保护膜,驱动IC等。
  3、OLED配套件及材料:玻璃基板,发光材料,滤光片,光刻和蒸镀用掩膜版,封装盖等。
  (四)平板显示专用制造和测试设备
  湿/干法刻蚀机,液晶灌注机,清洗机,TFT-LCD用激光图形化设备,光电检测系统,PDP用曝光机,封排炉,FPC热压机,对合机,研磨机,干燥炉,湿设备等。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主管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备案工作,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于申报PDP专用制造和测试设备、PDP面板配套件及材料的项目,需与整机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所需附件内容参见附件一。
  (四)本次专项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和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项目的备案材料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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