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采用自由流通量计算指数的公告
2009/1/13 13:34:00

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9-01-13
实施时间:2009-01-13
  为了更加全面、真实地反映市场规模与流通性,使深证系列指数及巨潮系列指数更具有参考价值及可投资性,决定于2009年1月19日起实施采用自由流通量计算指数。
  关于自由流通量的具体界定方法及详细指数列表见巨潮指数网(http://index.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3日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永大中国 | 永大会计师事务所 | 永大税务师事务所 | 永大评估师事务所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