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普通发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09/1/21 21:26:43
发文文号:豫国税函[2009]3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01-21
实施时间:2009-01-21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打击利用发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行为,省局从2008年5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确保发票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全省国税系统加强发票管理打击制售假发票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国税部门迅速行动,相继成立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征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各地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取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省局《2008年度普通发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的、形式、时间及具体内容。焦作市局建立了工作例会制、信息发布机制、定期通报制度以及工作督导四项工作机制;许昌市局制订了《许昌市国税局2008年征管综合业务检查验收方案》,对各单位2008年普通发票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验收,分单位形成《检查验收情况反馈》,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平顶山市局坚持双向治理,强化责任意识,确立“统一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处罚标准、检查纪律”的“四统一”原则和“确定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查处定性和处理执行四环节相分离”的“四分离”制度。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为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和机制的保障。
(二)加大舆论宣传,努力形成依法使用发票的良好氛围。省局在12366网站开辟了普通发票使用管理宣传专栏,加强了对发票管理规定、防伪知识、标准票样、真伪查询等4个方面的宣传;并联合省电视台法制频道联合制作了《发票打假在行动》《发票管理访谈》两期节目。同时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平台,手机短信等渠道,为纳税人和消费者提供辨别真伪发票的信息平台,保证纳税人和消费者方便、简捷地辨别发票。周口市局与地税、财政等部门合作,结合发票摇奖活动,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和纳税人进行发票专题宣传,印制了发票使用、对制售假发票案件的举报以及发票违章处罚规定的宣传资料3万余份免费向群众发放;郑州市局会同财政局、地税局联合承办的题为“发票•税收•民生”的发票二次摇奖活动,并在在郑州电视台播出;驻马店市局举办了“和谐国税 欢乐天中”广场文化暨发票摇奖仪式文艺晚会。许昌、漯河、新乡、濮阳等地结合税法宣传月,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出动宣传车、在新闻媒体刊登答记者问,以及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散发宣传单、在火车站、商业密集区等人员集中地方设立发票知识宣传台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的社会参与度,营造了强大声势。
(三)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社会化综合管票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总局“打防并举、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各级税务机关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将发票管理工作放到大的社会环境中去,强化部门配合,营造全社会依法使用发票、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合作。洛阳市局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凭证管理的意见》,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销前必须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对鉴别出的假票不予报销并提供给税务部门进行查处。同时洛阳市局主动采集财政支付中心有效发票12928份,比对发现有疑点发票2374份,对发票疑点数据逐户逐份进行落实。焦作市积极协调各方,牵头制定了由国税、地税、财政、审计和公安五部门共同签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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