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11月25日获悉,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环保部等部门编制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已经通过国务院批准。
作为“十二五”时期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之一,《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将对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循环利用产业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支持,促进绿色经济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
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介绍,中国环保产业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年均15%-20%的增长速度,中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环保产业市场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环保投资需求将比过去的五年增加一倍以上,超过3万亿元。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巡视员何炳光介绍,在《节能环保产业规划》的具体结构上,分为节能产业,环保产业和资源的循环利用三个方面。
在节能产业方面,主要方向是发展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包括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监测技术和装备,重点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基于吸收式换热的新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技术等。
同时,《规划》中亦关注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及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规划》将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揽子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的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
而在环保产业方面,《规划》提出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脱硫脱硝,高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
根据环保部政研室主任夏光的理解,就是“把所有能够通过市场的办法解决的,以节能环保为目的的产业活动都纳入到规划中”。
节能环保等新型产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我国实施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有21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建设,而目前规划的一系列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也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之一。
尽管我国环保产业有了一定规模,但总体而言缺少原创性开发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有限;同时,产业政策体系发展也很不完备。
夏光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获批的《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属于意见性和导向性文件,而涉及具体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目前还在研究中。“节能环保企业今后将有望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
何炳光表示:“完善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仅仅依靠市场机制往往无法解决所有问题,要求政府制定和完善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税收、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激励和约束性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绿色经济。”
据其介绍,面向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制定的主要方向,是继续落实和完善已经出台的有关节能环保、资源利用、新能源发展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循环再生产品的比重。
根据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从事节能环保企业可以得到“三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的优惠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还在考虑是否可以将15%的所得税再减半。
而金融政策的制定方向,则是继续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融资上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