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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三年 上市公司再现复合式股权激励

[日期:2009-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方圆支承今日披露了公司的激励计划,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此次的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这一复合式股权激励方案仅在2006年时有公司使用过,此后这种方案一度沉寂,方圆支承成为自2007年底股权激励再度开闸后,首家使用这种激励方式的上市公司。

  根据公司的这套一揽子方案,方圆支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三个独立年度计划构成,即2009年至2011年每个授予年为一个计划,每个计划的上一年度为考核年,即2008年至2010年度。在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下,公司按考核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增加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激励基金,并自公告日起三个月内从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在限制性股票获取完毕后一个月内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回购的股份无偿奖励给激励对象。

  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限内,每一独立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都有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方面的指标,考核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需超过(含)10%,且考核年度上一年净利润年增长率需为正,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起始年度至考核年度每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不能低于10%。

  另一方面,方圆支承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由公司授予激励对象6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00万股公司股票,占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8800万股的3.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年,2009年至2014年,每份股票期权授予后自授予日起三年内有效,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38元。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批准后分三次授予,2009年授予激励对象300万份股票期权,2010年授予公司激励对象200万份股票期权,2011年授予激励对象100万份股票期权。

  这一方式在2006年时曾经被永新股份、广州国光等公司采用过,但是此后,上市公司在制定激励计划时普遍使用单一的激励方式。业内人士表示,如此复合式激励方式内含玄机。“从理论上讲,高管可以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套现股票,再用这笔钱行使期权购买股票,这样公司高管可以用更少的成本来获得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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