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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通报处理三起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日期:2009-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近期连续发生了三起大股东在增、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规事件,上交所对这些事件进行了公布并通报相关处理情况。据上交所有关人员介绍,三起信息披露违规事件涉及“ST松辽”、“ST北生”和“三普药业”的有关股东,这些股东的持股比例均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

  尽管都涉及信息披露违规,但在具体原因上又有区别:在“ST松辽”事件中,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一次性转让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但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义务;在“ST北生”事件中,有关股东通过竞价交易系统一个月内累计卖出解禁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而在“三普药业”事件中,有关股东在股票减持过程中未满六个月又买入该股从而违反了有关禁止性规定。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上交所采取了约见相关违规股东谈话、要求签署合规交易承诺书以及限期进行补救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违规者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和通报批评等纪律处分措施,并将有关违规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上交所提醒投资者,尤其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在进行增、减持股票过程中,无论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还是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均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关于“5%”、“1%”、“1个月”以及“6个月”的门限规定。

  同时,上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切实担负起客户监管责任,并要求上市公司强化对其股东交易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做好上述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指导和提醒上市公司大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增、减持股份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上交所将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监管措施和给予纪律处分。

  上交所希望广大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共同维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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