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版本 English

背景:
阅读新闻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7%

[日期:2008-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草原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和《森林防火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轻纺工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保持轻纺工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于保障就业,改善民生,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几个月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轻纺工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轻纺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会议研究确定了促进轻纺工业健康发展的6项政策措施。

  (一)扩大国内需求,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加大对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二)增加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轻纺项目,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缓解成本压力。继续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和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清理和取消涉及轻纺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四)积极扩大出口,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暂停轻纺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政策,充分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扶持轻纺企业开展营销、研发和并购活动。(五)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资金投放,简化审批流程,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推进融资产品创新,推广和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鼓励和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切实解决轻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六)加大轻纺工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升级。企业要加强技术研发及成果产业化应用和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轻纺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技术改造。

  相关报道: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滕晓萌

  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7%11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确定了6项促进轻纺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上调纺织品、服装和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本报记者获悉,纺织服装产品出口退税率上调至17%已在会上通过。

  这是中国今年下半年第四次大规模上调商品出口退税率,距离上一次上调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仅仅过去一周,显示高层对轻纺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相当关注。

  会议除了决定继续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和部分轻工产品出口退税率,清理和取消涉及轻纺企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外,还决定暂停轻纺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政策,充分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扶持轻纺企业开展营销、研发和并购。

  今年7月31日,中国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从11%上调至13%,10月21日继而上调至14%。加上本次调整,纺织业的出口退税率已经达到历史最高。

  此前曾有研究称,纺织业出口退税率一个百分点的变动,将影响行业40亿人民币的利润。同时,此前据业内统计,加工贸易台账保证金“实转”占用纺织行业流动资金每年也高达80亿人民币。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纺织服装出口1537.1亿美元,同比增长8.6%,与上年同期出口增幅相比下降12个百分点。

  会议还确定了促进轻纺工业的其他措施,包括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加大对地震灾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拉动消费带动生产;增加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明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轻纺项目,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等措施。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chenlinming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更多
专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