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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督防风险 为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2016年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巡礼

[日期:2016-11-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 [字体: ]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作出了重要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迅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进一步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在系统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回望2016年的督察内审工作,从年初明确“一个重要环节”“四个基本职能”“七项主要职责”,到扎实推进“专项督审、风险督审、评价督审、信息督审、规范督审”,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部门上下一心、统筹推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和担当,不断推动督察内审工作取得新成绩。

 

监督再发力 督审并重凸显新作为

 

  今年以来,各级督审部门认真当好“纠察兵”,不断提升工作站位,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在助力税制改革、促进堵漏增收、督促“双创”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10月底,全国各级督审部门开展营改增督导检查800余次,及时发现并纠正税收政策落实未到位、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做细税收执法上访和专案督察工作,较好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督审部门还深入查找房地产、金融等重点行业和股权转让、发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税收管理风险,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提供可靠依据。

  各级督审部门还通过查账目、摸家底、审效益、看行为,切实强化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16年以来,对国税系统因公出国(境)费用、金税三期工程运行费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开展了自查,对基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对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及配套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对政府采购加强了日常监督。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离任审计全覆盖,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切实督促其履职尽责。据统计,今年以来,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已开展内部审计项目5444个,有效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升了税务系统的财务管理水平。

  按照税务总局领导提出的“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要求,督察内审司一方面加强与国家审计署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争取工作支持;一方面狠抓内外部监督及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工作改进。从各地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署发现的问题、内部督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江西、新疆国税部门坚持责任导向,河南、海南、甘肃地税部门实行清单管理等亮点突出,全国税务系统审计整改工作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认可。

 

内控再加码 双线并行推动新进展

 

  在纪检部门深化“三转”后,督审部门全面承接了内控机制建设这一全局性、系统性的重要任务。各级督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把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朝深里做”,逐步“朝宽处拓”。

  按照建好制度、流程、信息、监督“四道防线”内控工作思路,2016年,督察内审司以“制度+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双线并行,稳步推进。一方面,着眼全局,积极构建制度体系,解决内控“控什么”的问题。明确内控制度总体框架,初步形成了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以政府采购为样本,形成专项制度和流程指引两个模板。在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统筹协调,协助相关司局做好专项制度制定、工作指引编写和内控机制落实等工作,并在陕西省国税局开展了“2(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N”内控制度试点,为省局层面抓好内控制度建设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强化支撑,推进信息平台建设,解决内控“怎么控”的问题。整合内控监督和督审业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编写了25万字的业务需求,着手建设统一的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经税务总局党组审议并完成立项,进入开发准备阶段。

  目前,全国10省国税局、18省地税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有序推进。陕西、吉林、广西、重庆、深圳等地税务部门还将内控机制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迅速部署落实。各地还纷纷探索内控信息化建设,江苏国税局多线并防,广东、吉林、宁波国税局和青岛地税局强化信息防控,都做出了有益探索。

 

基础再筑实 善用成果提升新质效

 

  “督审规范真是名副其实的工具箱,我们按图索骥,照章办事,工作效率大大提升。”近日,江西国税局督审处处长陈玉萍有感而发。陈玉萍所说的督审规范,就是《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是督察内审司历时半年,集全系统之力精心打造取得的成果,为督审工作提供了“导航仪、雷达器、工具箱和流程图”,做到了督察内审工作操作一个流程,工作一个范式,监督一个标准,检查一把尺子,实现了督审工作规范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得到了税务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督察内审司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各项工作夯实基础。除督审规范外,配合外部审计检查工作规定、国税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税收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等也相继出台或完善。督察内审司还立足实际,制定和完善了15项督审司工作制度等。各省也在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如山东地税结合督审巡建立成果运用制度、河南国税局对执法微过错建立微处理制度等,都得到了税务总局领导的肯定批示。在机制建设上,税务总局和各省局都建立了由督审部门牵头的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项目和资源,尽可能避免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此外,各级督审部门还通过结合“两学一做”抓好党建、完善机构配强力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等措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加强内部监督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工作扎实推进,成果不断显现。如何用好成果,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建立督审专报制度,要情直报党组;明确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增强审计刚性;实行监督结果通报,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多措并举,使督审工作的成果不断转化,形成了工作和成果互促并进的良性循环。各地上报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行业动态观察、风险提示信息、调研报告等,也都极大丰富了督审职能的内涵和外延。

  近一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督审部门凝神聚力、砥砺进取,取得了可喜成绩,加强监督、防范风险、促进管理、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日益彰显。总局领导多次对督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湖南、重庆、深圳、厦门等一些省市党政主要领导也多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督审工作取得的成绩。

  韶光易逝机难再,不待扬鞭自奋蹄。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部门将再接再厉,用一如既往的严谨为2016年工作画上圆满句号,同时履职尽责、加强监督、防控风险,为税务系统“天更蓝、水更清、风更正”再续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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