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14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计部门共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975个,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19起,罚款54.38万元。
据介绍,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2008年上半年,福建省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监督检查,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
案件319起、结案279起。其中予以警告222起、通报批评18起、罚款209起,罚款金额54.38万元。
据统计,在查处的全部统计违法案件中,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案件共179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7起;处以罚款的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5起,罚款总额有所减少。
福建省统计局表示,2008年的重点是查处经济普查、能源、工业、施工企业、投资、房地产业、服务业、商业、劳动工资统计的违法行为,查处干扰统计工作、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同时,还将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