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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营业税转型增值税有望加速

[日期:2010-12-0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字体: ]

        生产型服务业营业税有望减免,而以增值税征收为主。这已经纳入政府的考量。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此前也强调,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近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也提出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逐步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

  “营业税改革也是个老问题,服务业企业多缴纳营业税,近几年来,很多服务业企业反映税负水平较缴纳增值税的工业企业税负水平高,开始呼吁营业税转为增值税,这也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曾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但目前,我国的增值税只对工业部门征收,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由于工业增值税具有不同环节抵扣的机制,而营业税不存在抵扣,服务业承担的税负比工业要高,不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事实上,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具体税制改革的进行。除了铁道部、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总公司等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属于中央税之外,其他营业税都是地方税。因此,营业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地位比较突出。而增值税是共享税,收入的75%归中央,25%归地方。

  “所以在营业税改革中,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王朝才表示,他认为营业税改革可能会先从铁路、国有银行总行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入手,再逐步扩大改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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