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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就业压力 财税政策倾向旅游业

[日期:2008-09-01]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日,国家发改委与国家旅游局等共六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意见》重点提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到2015年,要形成就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旅游就业规模从目前的6000万人增加到1亿人左右。
  专家认为,在目前经济增速放缓、中小企业遭遇了寒冬的背景下,不少中小企业亏损倒闭,政府将面临安置就业难题。此次,六大部委联合发文,表明国家部委已经高度重视旅游行业所具有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特征,并将之作为吸纳剩余劳动力、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途径。
  旅游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以前,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这次是把旅游行业作为人员就业的一个专项进行研究。旅游业在人们的认识中经历了几个时期:从开始的创汇-扩大经济规模发展-旅游人次所体现的社会效益,到现在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
  刘洁敏表示,旅游行业是一个服务型行业,具有数量相对较高、涵盖面广的特点,与纺织行业等中小企业相比,在薪酬等方面具有相对竞争优势,“这个行业的进入门槛低,这些企业的人在经过培训之后,很多可以在旅游行业就业,而且这个行业对人才有多层次的需求,包罗从清洁工到高层管理人员等。”
  《意见》主要提出要对旅游业提供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包括完善旅游相关税收政策,就业专项资金可按规定用于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贴息,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等。
  “六大部委的发文,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信号,即将第二产业的比重降低,将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但由于旅游业对税收财政收益影响不大,过去许多地方政府不太重视旅游业。而此次政策的出台,必将对东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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