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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曝光3起虚假发票涉税案

[日期:2010-09-0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体: ]

        目前,受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和“卖方市场”利益的相互刺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某些行业和区域仍很猖獗。根据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近两年加大了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近日,该局对陕西、河南、安徽等省税务系统查获的3起典型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涉税案进行了曝光。

        陕西揭开建筑行业发票涉税黑幕

        2009年2月,陕西省西安市地税未央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所辖西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承接小型维修和安装工程为由,在税务机关套购新版机打建筑业统一发票,非法开具,以牟取暴利。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注册后半年内,领用机打建筑业统一发票836份,申报缴纳税款仅两万元,平均每份发票开具金额不足700元,同时发现其登记注册时提供的法人身份、经营地址及留存发票的付款单位等均为虚假,其代理记账公司也悄然失踪。经分析认定,该企业存在“非法套购、"大头小尾"、真票假开”等重大嫌疑。

        根据上述案件暴露的问题,陕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决定对全省建筑业发票进行调查取证和专项整治。5月20日,全省出动地税、公安人员组成71个行动小组,对筛选的88户建筑企业开展了突击检查,查验建筑业发票l3265份,发现西安市某建筑安装公司等13家企业涉嫌套购、虚开发票和销售假发票,涉及建筑业发票(自开)2798份。

        随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票)普查工作。以房地产开发企业、3级以上资质的建筑安装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对象,以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期间接受的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为普查范围,进行全面普查。普查中最终发现119份“5·20行动”中涉嫌非法套购并已出售入账的发票联,涉及金额10666万元,为“5·20行动”中发现的虚假注册公司套购发票案件提供了可靠证据,推进了案件侦破工作。

        此后,该局利用普查结果展开建筑业发票领购、开具、使用情况的延伸检查,即以普查资料为依托,从检查建筑企业的领购份数、开具金额、收入申报、税款缴纳、有无套购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倒买倒卖发票等行为,到检查受票企业有无虚构业务、买卖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查清一个,处理一个。此次延伸检查,全省地税机关共查处涉及建筑业发票案件111件,查处涉案企业153家,涉案发票1367份。

        经最终确认,“西安5·20建筑业发票涉税系列案”共查处各类建筑业发票违法犯罪案l07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9件),收缴各类假发票84.89万份,查补税款1076万元,加收滞纳金104万元,罚款l206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13人已被法院判处刑罚。

        通过该案的查处,陕西省以“5·20行动”为契机,成功查办了发票案件351起,收缴各类发票l02余万份,其中假发票100余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109人,打掉犯罪团伙14个,捣毁窝点10个,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392万元。

        河南1张名片挖出特大假发票案

        2009年,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河南省税务、公安机关从1张兜售假发票的名片入手,侦破了“焦作1·12假发票案件”,一举摧毁以王某、翟某为首的两个浙江台州籍出售假发票犯罪网络。

        河南省焦作市国税局从2008年10月开始,指派专人收集街头开具假发票广告名片,进行跟踪追查,全方位、近距离收集情报线索,并认真筛选,研究确定作案目标。检查人员还以某商业企业购票人身份与广告名片上的售票人联系,对所需票种、开具内容、手续费比例、交票时间与地点等进行多次交涉。经过1个月的周旋,该局锁定了涉案人员、发票类型等重要信息,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及大量犯罪证据,为案件的成功侦破打下了基础。

        2009年1月11日,检查人员果断出击,将正在焦作市三维广场散发假发票供货名片的申某、黄某两人控制。经讯问,两人系正在洛阳市某高校就读的学生,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两人受洛阳市郝某、郑某指使,多次在焦作市街头散发假发票供货名片,并向焦作市多个企业出售非法印制的发票,获利数万元。

        根据两人的供述,办案人员于1月12日分两组赴洛阳市将郝某、郑某抓获,并在其居住地查获大量假发票,当晚在洛阳又将郝某、郑某的上线抓获,当场查获大量假发票及作案工具。根据其供述,检查人员于2009年1月24日凌晨在浙江台州将其上线王某抓获;28日又先后在浙江台州、河南等地抓获其下线9人。经进一步摸排,2009年3月中旬又抓获涉案人员7人,收缴大量假发票,发现大量已开具假发票信息。

        至此,该局共端掉假发票犯罪窝点11个,打掉浙江台州籍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查获各类假发票13种54000份,查获假印章200枚,广告名片10000张,获取已开具假发票信息7000余条,涉案金额10亿元。该案发票种类多,数量大,涉及面广,仿真度高,成为焦作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以来的最典型案例之一。

        今年1月至2月间,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14名主要涉案人员分别判处了1至5年有期徒刑。税务机关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受票企业的调查和延伸检查,目前在全国各地已落实票源信息5000条,查补税款6400万元,罚款1600万元。

         安徽捣毁空壳企业骗购发票大案

        2009年7月中旬,安徽省蚌埠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联手捣毁了一处借空壳企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陶某(女),现场缴获真普通发票1352份、印章50枚。

        经查,自2006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陶某等人分别以自己或家族成员名义,先后注册15家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安徽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等普通发票共计456本、1.14万份,并以200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出售9000余份,非法获利上百万元。

        此案涉及受票单位较多,仅2009年2月以后的发票销售流水账,就涉及企业单位200余家、事业单位80余家。随后,专案组抽调大量人员,利用掌握的发票收入流水账以及发票存根联,逐户核实购票情况,全面调查违法发票销售网络。目前,已查处受票企业单位235家,查补税款、滞纳金322万元,罚款198万元。

        本案犯罪分子通过虚假出资,设立“无业务、无人员、无场地、无资金”的空壳企业,向税务机关骗购大量普通发票对外出售,攫取非法利益。其犯罪集团内部成员之间多为亲戚、同乡关系,对内彼此关照,对外相互庇护,“统一口径”,呈明显家族式团伙犯罪形态和地区性特征。该团伙通过在街头散发小广告、小名片,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站发布销售信息等方式,构建销售网络和客户群。对建立长期供销关系的客户,提供价格优惠,上门服务。

        据调查,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为该犯罪团伙主要售票对象,在本案查获假发票存根联反映的受票单位中,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占53%。上述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基本不关注发票及反映业务的真假,只要有发票就行,从而导致大量虚假发票被当作合法票据报销入账。

        此案涉案金额、发票数量巨大,购票单位众多。犯罪嫌疑人陶某在3年时间内,兜售发票近万份,涉案金额近亿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涉及购票企业、事业单位达上千家,涉案假发票数量之大、人员之多,为近年来所罕见。目前,陶某等人已分别被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1至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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