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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综合税制不宜急于求成

[日期:2009-02-28] 来源:荆楚网  作者: [字体: ]

  “两会”在即,与个税起征点和个税改革相关提案也将成为热门话题。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正在抓紧研究个人所得税制从分类征收到综合征收的改革方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信息时报》2月25日)

  近年来,凡是涉及到个税变革的公共政策,都能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尤其是眼下备受金融危机煎熬的工薪阶层,更是对个税综合征收改革充满无比期待。

  因为,无论是专家学者(包括政府高官),还是普通民众,在个税变革思路上,大都目光聚集在个税起征点上。现在,个税家庭综合税制终于进入了公众的视野,可以想见的是,如果此项公共政策的能够顺利出笼的话,不仅能充分体现个税制度的人性化,更为重要的是,能实现中国税制的重大转型,其影响意义无疑是深远的。

  按照媒体透露的消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综合税制,不但征收条件已基本成熟,而且还列出了此项公共政策的推出时间表。然而,笔者觉得,尽管推行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综合扣除的个税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宜早不宜迟,但要真想实现个税扣除变革,就就目前国情而言,至少需要三个前提条件:

  一方面,税收征管系统绝非一朝一夕就能架构。譬如,美国个税制度设计特别细化和精准,早在1913年美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报税表格加上各项提示总共只有32页,而现在,哪怕是你的情况最最简单,是单身、没有孩子、不用算扣除款项,可是光是这种最简单的报表,文字说明也有30多页,更不用说那些家庭、收入情况复杂的了。

  而我们的个税制度设计相当的粗糙和简单,很明显,个税征管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美国用了将近一百年的时间,才逐步健全了个税制度,如果我们也实现像美国那样合理化征收个税,肯定还会有很长的路要走。

  与此同时,税收刚性的有待增强。长期以来,工薪阶层一直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可是,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却长期与个税无缘,我想,最主的因素是偷逃税者得不到应有处罚,自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因为偷逃税而坐牢的更是凤毛麟角。而从实施个税申报两年多来讲,个税申报依然“赖”上工薪一族,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寥寥,那些被列为高收入人群相对集中的行业,申报人数也相对较少。尽管税务部门的高官一直强调,“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绝对不会有任何留情。”但是,面对天文数字般负隅顽抗的抗税者,突破“法不责众”的窠臼势必比登天还难?

  此外,征信系统还远远没有到位。在国内,要实现个税深层次制度改良,考虑到以家庭为单位征税,那么,相关部门首先要建立个人信息系统,“你的收入、配偶的收入,整个家庭的支出和负担,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操作起来也并非容易。在征信系统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就急吼吼地推出这项制度,无疑会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麻烦。

  显然,在我国,全面实施家庭综合所得税制,还存在诸多制约瓶颈,只有配套工程跟上,具备了征管条件,才有望执行。因此,现在个人所得税制贸然实施综合征收改革,不太现实。倘若急于求成,极有可能这项众望所归的制度,中途夭折,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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