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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将多项减税 个所税起征点暂不调整

[日期:2008-12-13]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 [字体: ]
  但这一改革方案当下面临的一大难点是,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分享税,如果营业税被增值税替代,那么地方收入将受到影响。

  个税起征点调整暂不考虑

  个人所得税一直被认为是刺激消费、提高居民收入最热门的政策措施。有消息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将在明年开始实行。

  不过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相关议题也并未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讨论。

  明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燃油税改革等措施都将给财政增收带来压力,所以决策层暂不考虑个人所得税调整。而且很多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后受益群众并不多,尤其对那些中小城市工薪阶层没有太多影响。

  财政部财科院研究员孙刚对媒体透露,按月收入2000元以上计算出的纳税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那么目前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约2600万。根据这个比例测算,如果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2500元,纳税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1%,约1450万人,起征点定在3000元,将只有0.56%的人纳税,仅740万人。

  “在吉林普通职工收入不到2000元,过了2000的都很少,如果按3000元起征,那整个东北三省也没多少人纳税了。”吉林省税务部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

  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很多中西部省市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绝收,而对于那些地区个人所得税就失去了调节收入的功能。

  一位参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官员说,实际上很多方面如果解决了老百姓的后顾之忧消费就好办了,不一定非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增加收入。

  目前中央已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国家相关部委也在加大社会保障方面投入上达成一致。例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等。

  此外,从明年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将进入操作层面。有关部门已表示,要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困难家庭、离退休职工、在校贫困大学生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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