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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总谈增值税转型改革[实录]

[日期:2008-12-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字体: ]
  [郑建新]一是产废企业容易偷逃增值税,故意隐瞒销售废旧物资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二是会诱发利废企业虚增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回收单位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享受免税,利废企业用虚开发票多抵扣税款,从而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破坏了税收征管的秩序,也严重影响回收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为此,税务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征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度设计的缺陷,所以必须从根本上进行调整才可以扭转不利的局面。我们征求多方意见,并报国务院批准,将改变废旧物资增值税优惠方式,因此,在修订增值税条例时没有将废旧物资发票纳入条例作为合法抵扣凭证。目前,我们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起草操作性文件,近期将下发执行。

  [主持人]为什么增值税条例修订中,删除了有关来料加工等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的条款?

  [郑建新]我们现行增值税条例第十六条有规定,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免税,这一优惠政策1999年已经不再执行了,相关出口加工企业进口设备免税政策国务院已另有规定。因此,这次修订时就把它删除掉了。

  [主持人]增值税立法已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那么此次条例修订和增值税立法工作有什么关系?

  [郑建新]税法作为一种“侵权法”,是根据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税收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原则上都要通过法律形式颁布。我国现在税收的立法层级还比较低,我们目前只有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现的,其他的都还是国务院的暂行条例的形式。

  [郑建新]从税收收入规模来看,增值税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税种,尽快提升其法律级次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变成法律并不是简单地把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就可以的,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才可以完成这项工作。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实际上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扩大征收范围,此次条例修订完成了转型改革的任务,可以说是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网友 caoyuanmuge]此次营业税条例修订是基于什么考虑?主要内容是什么?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影响?

  [郑建新]我们现在把握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延续性、二是针对性、三是统一性、四是前瞻性。

  [郑建新]延续性原则就是总体构架还是延续老条例的脉络,使营业税法规保持基本稳定,不要做太多的修订,要防止对税收管理造成过大的影响;针对性原则是指目前营业税的一些政策与经济脱节、与征管脱节的问题,着重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合理、差额征税项目不系统、纳税发生时间不明确、地点表述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修改,把他们放到修订的范围之内;统一性原则是利用专有名次和管理规定充分借鉴其他税收法律法规已经取得了成果,力求税种间的统一和衔接,比如借鉴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原则,使这几项的表述尽可能一致;前瞻性原则,修订对未来经济发展可能对条例的影响留下一定的空间,比如将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三类业务买卖扩大为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就是考虑到金融衍生品发展较快的特点。

  [郑建新]营业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郑建新]一是调整了纳税地点的表述方式。为了解决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应税劳务的发生地难以确定的问题,考虑到大多应税劳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是一致的,而且有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已经规定为机构所在地,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劳务发生地原则上调整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二是删除了条例第五条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这一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仅适用于转贷外汇业务,造成外汇转贷与人民币转贷之间的税收不公,在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的情况下,其不合理性日益明显。因此,为了促进税收政策的公平,删除了这一条款。

  [郑建新]三是考虑到营业税各税目的具体征收范围难以列举全面,删除了现行营业税条例所附的税目税率表中征收范围一栏,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四是与增值税条例衔接,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网友 木土水]此次消费税条例修订是基于什么考虑?主要内容是什么?

  [郑建新]从三方面的考虑的:一是消费税是在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产品实行交叉征收的单一环节税收。消费税的纳税人同时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肯定也要缴纳增值税。鉴于增值税、消费税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修订增值税条例,就需要相应修订消费税条例。二是1994年以来,消费税政策经过多次调整,税目税率变化较大,变化的政策全部散落在各类规范性文件中,而一直未对条例进行修改,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存在差距,所以这次就全部纳入到修改范围之内。三是考虑到税收征管的需要,纳税人交纳税款的期限需要适当延长,延长税款缴纳期限需要修订条例。

  [郑建新]此次消费条例的修订,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将1994年以来出台的政策调整内容,如:部分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卷烟白酒的复合计税办法、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等,在新修订的消费税条例中进行修改。二是与增值税条例衔接,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对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主持人]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会如何开展?发展方向是什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都有哪些考虑?

  [郑建新]为顺利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下一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主要工作是:尽快研究发布与增值税转型改革相关的具体操作办法,清理需要停止的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值税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的文件清单,调整税收征管制度和征管系统,为政策的具体实施做好征管上的保障。

  [郑建新]增值税转型改革完成后,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消除重复征税。同时,我们将抓紧开展增值税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将增值税暂行条例上升为增值税法,规范征纳行为,提高法治程度。

  [网友]这次增值税改革是否涉及房地产企业,作为房地产投资的主要企业或行业,房地产企业有大量固定资产投资,什么时候将房地产企业纳入增值税的范围

  [王继德]这次增值税转型并不是全面的转型,是在现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前提下,只就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部分,原来不让扣除进项税额,现在允许扣除了。房地产业是属于营业税的范围,并不是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之内,由于对他不征增值税,因此也谈不到扣除增值税的问题。

  [网友]这次营业税条例为什么要把纳税地点从劳务发生地改为机构所在地?现在营业税归地方收入,不会对各地税收收入产生影响吗?

  [郑建新]此次修订的条例将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表述调整机构所在地,对税收收入不会造成大的影响。一是绝大多数应税劳务的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是一致的,二是一部分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现行政策已经规定为机构所在地,三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的纳税地点仍旧是按原来的规定。

  [主持人]谢谢广大网友,下期在线访谈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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