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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分税制改革微调  财力分配通道下倾地方县市

[日期:2008-12-0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房地产营业税的增幅普遍低于调整分税制财政体制测算时的增幅”,省财政厅预算处有关人士表示。

  宏观形势的变化,直接影响到营业税收入。今年1-10月,江苏营业税为563亿元,增长16.4%,较上年同期回落18.3%。

  不久之前,江苏省财政厅厅长潘永和在向省人大作200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时,将2008年省财政收入增幅调整到20%左右,其中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预设为17%。

  常熟样本

  “我们少了6000万”,常熟市财政局预算科的曹科长向本报记者强调。

  常熟市代表了苏南等制造业发达县(市)的诉求,这也是省人大财经委调研中的第一类:是否某些地方被“多收了”。

  1-9月常熟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长,但销售额下降了33.6%,使得营业税税收下降了30.6%。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常熟财政主要收入,2007年的基数为13.5亿、12.8亿,各占到30%左右。其中,营业税基数在房地产业强力刺激下提高幅度极大。

  曹科长说,“搞得不好,财政局得动用往年节余财力才能保持今年的预算收入与支出的平衡。” 现实的问题是,《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整个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我们也积极支持,但问题是,调整得花时间”,曹科长对记者说,“希望到年底结算的时候,省财政能够考虑到基层的难处。”

  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鉴于苏南等县市的反映,“省里会在年终决算时适当考虑返还。”

  祭出“微调策”

  省人大财经委调研发现,江苏省“发达地区中不发达地区”以及欠发达省辖市尚需更多的激励政策。

  南京溧水县地处苏南,但属于欠发达地区,“从1994年开始就显露出贫血迹象”,该县财政局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预算下来,今年增值税要多交2000万”。增值税为溧水主要财政来源,占比40%左右。而至于所谓的“财力下放”的部分,“对于我们这个穷地方来说,基本没效果”。

  同时,由于地处“发达地区”,不能完全享受到新政中开发区、全返奖励与转移支付政策。

  “我们连老政策中对老区从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改水、道路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政策都没有完全享受到,何况新政策”,溧水县人大办公室一人士向记者表示,“没得办法”。

  依据新规定,省财政将完善省集中收入全返奖励政策。对省脱贫攻坚重点县新增收入省集中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奖励;对2007年前享受全额返还政策的其他市县新增收部分,若当年增值税增幅达到全省县市平均水平,则全额返还,反之则仅就当年新增收入集中部分按80%返还。

  但上述优惠政策对于苏北欠发达省辖市来说很难。

  对此,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表示,针对宿迁市的反映,省里已考虑将宿迁市经济开发区等同于县级单位来考核,“这样就可以享受到优惠。”

  本报获悉,这一考虑有可能放大到江苏省更大的空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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