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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基本成型

[日期:2008-11-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该方案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包括二级公路上的隧道、桥梁收费),并明确了撤销收费站的时间表:在正式启动燃油税费改革的同时,将停止审批新的二级公路收费;对于已有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将自2009年1月1日零时起全部停止收费。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尴尬现状,是推动收费公路进行改革的根本动因。

  国家审计署2月27日公布的2008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收费公路存在的收费公路规模过大、债务负担偏重、部分收费公路存在偿债风险等诸多问题。

  除北京和上海外,“十五”期间16个省(市)收费公路规模增加较快,新增二级以上公路的67%为收费公路,总里程达6.35万公里。至2005年底,这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其中云南省为92%,四川省为90%,黑龙江省为86%,重庆市为84%,条件稍好的二级以上公路几乎都是收费公路。

  “这种状况实质上是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一部分责任转嫁给了社会和公众。”审计署报告分析道。

  同时,随着高速公路的逐步联网,二级公路收费出现连年下滑势头,目前收费额仅占全国收费公路收费总额的12%,成本高、效益差,很多地方收不抵支,二级公路融资能力加速衰减,继续发展二级收费公路难以为继。

  湖北省财税部门有关人士对记者分析指出,目前一般一个30-40人左右的收费站,平均每月费用要10万元左右。“现在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上来的钱更多用来养人了,政府基本上收不上什么钱。”

  据了解,针对上述诸多问题,正在酝酿中的方案提出,中央将从燃油消费税开征新增加的收入中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按照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方式,专项用于逐年解决还贷余额、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问题,2年内基本完成人员安置工作,6年内还完贷款。

  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补助资金按照贷款余额等因素,由财政部切块给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具体分配给地方。

  据测算,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可撤销站点1925个,减少收费公路里程10万公里(20万里)。而对于占8.7%的经营性二级收费公路,方案考虑其是由国内外企业投资经营的,将由各地视情况逐步取消。

  据透露,中央政府正考虑以此为契机,研究逐步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为社会提供一个完善的免费普通公路网络,促进普通公路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该方案同时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包括海南燃油附加费),并制定了安置交通收费稽征人员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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