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经省注协行业惩戒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执业质量极差的湖北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注册会计师华美云、陈人祯、陈燕武、戚迎庆、武汉恒通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曹杏大、漆昌树、张旗胜社会公开谴责的行业惩戒,同时,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35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的行业惩戒,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及2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训诫的行业惩戒。
为了表彰在执业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典型,行业惩戒委员会同时决定对加强内部管理、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的武汉兴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注重质量控制、坚持三级复核的宜昌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去年受到通报批评后认真整改提高的浠水中正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给予行业内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