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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年报审计问责多家会计师事务所

[日期:2008-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原文标题:“深圳年报审计‘秋后算账’ 多家事务所遭问责”

  记者昨日(6日)获悉,深圳证监局实施年报审计监管“秋后算账”,多家会计师事务所遭到“问责”。这使得2007年成为深圳证监局连续四年年报审计监管中对会计师事务所问责家数最多的一年,也是中国证监会系统有史以来对会计师事务所问责家数最多的一次。

  深圳证监局从2004年开始探索一种新的监管模式,其中年报审计监管创新是这一新监管模式的核心之一。该局在年报审计监管中将对监管对象直接检查转变为以对会计师的审计监管和对监管对象核查相结合的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直接监管与间接监管、专业审计资源与行政监管资源实现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信力也得到极大提升。这一“深圳证券监管模式”在受到业内的高度肯定后,已在证监会系统内得到全面推广。

  据悉,截至2008年5月底,深圳证监局历时6个月,共对在深圳辖区执业的2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38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全面监管,其中涉及98家上市公司、17家证券公司、13家基金公司和11家期货公司。该局各审计监管小组共对监管对象进行现场监管95家次,约谈会计师事务所201家次、376人次;约谈监管对象高级管理人员56家次、114人次。

  在2007年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中,深圳证监局在继续做好事前提醒、事中监督的基础上,强化了对会计师事务所事后问责,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会计师下发警示函,对7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下发监管备忘录,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谈话提醒,责令3家上市机构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这次年报审计监管问责的落实,体现了深圳证监局“强化问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的决心,对促使辖区内执行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提高审计业务质量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11月4日,深圳证监局召开了辖区2007年年报审计监管总结大会。会上,深圳证监局对年报审计监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和讨论,进一步理顺2008年审计监管思路。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要求,充分认识全球金融海啸对我国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对深圳辖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虚假信息风险,要求深圳证监局全体干部保持监管压力、毫不松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2008年年报审计监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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