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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注协不支持中介机构“入会”杭交所

[日期:2008-10-29]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王凯 [字体: ]

  日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明确表态,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不支持省内中介机构加入产权交易所等类似机构并成为其会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重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不加入产权交易所等类似机构并成为其会员的函》)

  10月5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公函重申:产权交易所是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是依法从事审计、评估业务的专业机构,两者不属同一平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独立依法执业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其依法出具的业务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无须任何组织审批或认可。鉴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该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不论应邀还是主动要求,均一律暂不加入产权交易所等类似机构并成为其会员。

  这份公函针对的是杭州产权交易所此前进行的会员公开招募行动。杭交所对服务会员的责权进行了规定。责任方面包括:服务会员按规定交付年租金和会员费;应当“接受杭交所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保守商业秘密,自觉维护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和杭交所的声誉”等。权益方面包括:培训服务、信息服务和席位服务等,尤其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杭交所创新业务”。

  亲手草拟公函的浙江注协秘书长何元福说:“会员的这种‘优先’对非会员不公平,对中小型企业尤甚。作为行业协会,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有义务维持行业内公平竞争的环境。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一贯不支持行业机构加入。在2003年底浙江产权交易所成立时,就曾出现了类似情况,浙江注协也持同样态度。”

  “注会、评估机构做出审计或评 估报告,只要遵章守法,并坚持公正、严谨的原则,就不需要其他经济体的认定。”何元福说:“中介机构需要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也就不应成为类似交易平台的会员。如果需要加入类似机构,也应当由注协作为行业代表加入,进行统一管理。”

  何元福强调,浙江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未强制行业机构不加入杭州产权交易所之类机构。杭交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有“数量不多”的注会、评估机构申请成为会员。浙江产权交易所网站也显示,有6家注会、评估机构是该所会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旦成为类似杭交所类似机构的会员,企业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先获得业务,但也需要缴纳会费等费用,还多了个“婆婆”制约,这则是企业不希望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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