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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就08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等答问

[日期:2008-10-09] 来源:中国网  作者: [字体: ]

  (3)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

  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始于2002年初,每年由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轮流主办,目前已成功举办了7届。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主办了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2005年,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西安举办的第五届会议上提出会计国际趋同的“四原则”(即趋同是方向,是过程,是互动,不是完全等同),得到与会代表的广泛认可,并签署备忘录,进一步提升了中日韩会计准则区域性合作的层次和成效。同时,香港和澳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被吸收为观察员,并参加以后的历次会议。近年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未来发展方向受到各方的关注,这也将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为何选择在中国举办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会议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

  答: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多年来一直努力推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是其会计国际趋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财政部和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与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展开了密切合作。从2005年11月8日签署《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联合声明》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财政部建立了持续趋同机制,每年定期会晤并交流人员,积极推动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选择在中国举办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受托人会议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大会,是对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的肯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认为中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工作是实实在在的、有章有法的,中国会计准则得到了有效实施。在亚太地区,自中国之后,日本、韩国、印度、马来西亚等亚太国家也先后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或建立了趋同工作机制。在新兴市场国家中,巴西等国也加入了国际趋同行列。财政部还在2007年7月举办了新兴和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国际趋同研讨会,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交流趋同经验,这在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中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与我们密切合作,进一步落实双方的持续趋同机制。

  问: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有关情况?

  答: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与之趋同,尤其美国在今年8月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路线图计划。这标志着全球资本市场采用统一会计语言的前景进一步明朗化。值得欣慰的是,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国财政部在2004年提出了会计国际趋同“四原则”。例如,基于对我国市场实际情况的考虑,对于公允价值的采用,中国会计准则规定了比国际准则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再如,由于中国国有企业数量众多,中国会计准则在国有企业的关联方披露方面也与国际准则略有差异,国际准则将参照中国实际情况对其关联方披露准则进行修订。简而言之,中国目前的趋同策略是在当前形势下的理性选择,不仅得到了理事会的认可和理解,也得到了许多国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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