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会计部最新完成的《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显示,整体会计处理更加规范,财务信息质量不断提高。
从2009年看,上市公司对准则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以来,随着各项监管工作的不断完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初期出现的对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等新的交易或事项无所适从的局面得到缓解,市场上一度出现的个别公司通过大股东捐赠、破产债务重整等调节利润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会计准则规定,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按照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披露财务报告。
以大股东捐赠为例,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允许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利得和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2007和2008年一度出现了通过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调节利润的行为。由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监管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等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资本投入性质的,上市公司取得的经济利益流入应计入所有者权益。2008年年报监管中,曾对个别公司的大股东捐赠交易进行个案认定,其中有的公司因此更正了年度报告。2009年年报中,已经鲜有公司将股东的捐赠计入当期利润。